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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多举措规范农村低保民生工程资金监管
2017年12月13日 11:38 来源:庐阳区民生办     作者:卓丙红 瞿其春

今年以来,庐阳区高度重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监管,采取“五举措”严格规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拨付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村低保资金人为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截至12月12日,庐阳区发放农村低保金416.1006万元,惠及受益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8001人次,资金使用率100%。

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合肥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合政办〔2017〕47号)和制定《庐阳区关于加强民生工程资金监督管理的办法》等文件,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资金,念好制度“紧箍咒”。严把三道关口,即资金审批关、标准审核关和资金发放关,堵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中的漏洞。

规范资金管理。庐阳区财政局会同区民政局设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户,及时将资金纳入专户管理。坚持资金“专款专用”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拖欠专项资金,不得将保障金用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外的其他支出。

落实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完整准确的农村居居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基础信息和补贴信息数据库,实行专人负责、动态管理,认真完善农村低保户“一卡通”管理发放系统基本信息,进行清理、更正、审核、录入等。对全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低保金发放前分別在区网站和乡(镇)、村(居)公开栏等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准确发放。

开展警示教育。庐阳区组织11个乡(镇)及71个村(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负责人及经办人员积极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学习领会省、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精神,剖析各地发生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典型案例,并参观庐阳区党风廉政基地进行警示教育,牢记资金是社会保障的“生命线”、纪律是“高压线”,自觉执行各项法规政策,常抓不懈,做到警钟常鸣。

强化监督检查。庐阳区财政局定期会同民生办、审计、民政、纪检等部门加强对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从事审核、审批和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工作人员履职情况;重点抽查农村低保家庭经济收入情况,严禁采取隐瞒、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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