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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合肥日报|挺身而出 甘当扫黑除恶急先锋
2019年07月24日 10:28 来源:庐阳区委宣传部     作者:何小刚 汪峰 马云东 甄旭

我叫何小刚,1981年出生,是庐阳区人民检察院一名检察官。2007年参加工作,从检12年来,一直工作在办案一线,累计办理案件1700余件。

2018年初,中央全面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办案之余,我抓紧一切时间学习相关政策以及各地涉黑案案件判例,对相关的相关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反复研读,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

2018年下半年,侦查机关就“7·10”系列“套路贷”案件商请我院共同研判。在了解了相关案情后,我敏锐地感觉到,这个系列案很可能涉嫌黑恶势力犯罪。关键时刻,我挺身而出。在同事们完成审查批捕工作后,我主动向院领导提出提前介入该案并承办后续的审查起诉工作。

决心易下,案件难办。龙某等27人涉黑案是全省第一起“套路贷”类型涉黑案件,也是我院建院以来受理的第一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以及涉案罪名最多的个案。“套路贷”涉黑案相较于传统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而言,犯罪手段更加隐蔽、罪名认定更加困难。

看到受害人借款7000元却要还款28万元、经营好好的店铺被迫关门、母子被逼不敢相见等犯罪事实后,我当即下定决心——哪怕是不吃不喝不睡,也要将这些祸害百姓的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提前介入后,根据案件事实的不断变化,我先后引导公安机关围绕黑恶犯罪事实认定方面,提出意见建议16条,调查取证近30人次,补充证据材料40余份。

该案正式移送我院审查起诉后,我带领两名助理检察官组成办案团队,连续加班加点24天,吃住基本在单位,以至于妻子和孩子一度认为我是“出差”去了。

近8000页的41本卷宗我反复审查了3遍,先后梳理出51起犯罪事实,对27名被告人分别涉及的犯罪事实、涉案金额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等8个罪名逐一准确认定,案件审查报告长达200多页十余万字。

去年12月20日,该案开庭审理。连续两天,每天10个小时左右的庭审,面对22名被告人、24名辩护人,我带领公诉团队沉着应对,顺利完成出庭指控犯罪任务,绝大部分公诉意见都被法庭采纳。当龙某等22名犯罪分子分别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后,我感到再苦再累都是值得的。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维护公平正义,一直是我的人生座右铭,更是我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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