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庐阳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邱某浩等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经审理查明,以邱某浩为首要分子,以董某刚、张某某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开设“百家乐”赌场,并纠集被告人董某刚及案外人吴某保、张某冬等人在赌场帮忙上分、抽水、“放爪子”。为索要赌资,非法拘禁被害人,采取暴力手段迫使被害人还款。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恶劣的社会影响。
庐阳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邱某浩犯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董某刚犯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被告人张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责任编辑:admin标签: